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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工地點:加州 Big Sur
  • 打工單位:Big Sur Lodge
  • 標題:Big Sur Lodge
  • 內容分類:工作記趣
  • 作者匿稱:Jill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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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 Sur Lodge

三個月的打工地點就在加州的小城市-Big Sur,Big Sur Lodge 位於Pfeiffer Big Sur State Park裡面,算是地點非常好的旅館,在一號公路上,好像是房間最多又比較便宜的小木屋了。聽說旺季的時候一個晚上一張床的房間150美金起跳,但裡面沒有電視、沒有冰箱(有的房間有冰箱,其實可以要求)噢!暖爐還可能是燒木炭有煙囪的房間。而且沒有冷氣空調!早上很熱大家都出門去了,不會待在屋子裡,晚上很冷不需要冷氣空調。不過要是來到野外森林洲公園,不住小木屋倒也挺可惜的。

I had worked at Big Sur Logde which is located on Highway 1 in Pfeiffer Big Sur State Park on the small city-Big Sur in California for 3 months. Its location is great on Hwy, because it seems like cheaper and more rooms than the others on Hwy 1. One bed in the room can cost $150 up per night in the busy season, but there are no TVs and fridges (you can ask for fridges in your room, but I am not sure it will charge or not.) in some rooms, even the heaters, maybe you should coal the wood in the grate for warm. Of course there are no air conditioners either! It is hot at daytime, so everyone goes out to hike or do something, and it is cold at night. In a word, air conditioners are unnecessary in rooms.  I think it is rather unfortunate that if you come into a forest in the state park, you don't stay in the cabin lodge.

當我和朋友6/14星期日抵達工作地點,我們先被安排住在66號客房,是一張Queen Size床的房間,Mike先生後來要幫我們換到大一點的房間,可是那時候我整個人癱死在床上了,爾後我和朋友就住在66號房一個星期,直到員工宿舍整理好。

話說,那裏地處偏遠,只有22路公車在旺季的時候(六月-九月)才有,一天四班的樣子,時間都滿遜的!要去Carmel或Monterey或其他市區,還要趕在末班車(下午四點多)回去,不然只好請人去市區接你囉!話說回來,第一班的公車是早上十一點五十分,到市區大概要四十分鐘,所以囉!要自己搭公車到市區晃晃,可要抓緊時間呀!淡季比較慘(9/15以後),只有周末有公車,而且一天只有兩班,早上十一點五十分,末班是兩點半的樣子。所以說9/15之後還留在那裏的人(我!!),要去市區就只能請那裏有車的同事載你去囉!

我的工作是當housekeeper,顧名思義就是打掃房間的人嘛!一人一星期工作五天,休兩天假,一天工作八小時(9:00-17:30一天有30分鐘的休息時間)最多掃十間房間,床最多26張(這都是檯面上的屁話...旺季超忙的時候,人手又不夠的話,一個人十~十二間都有可能...),時薪是$9。如果做太慢,下午五點半還做不完的話,超時會被念一下,不過超時的薪水可是挺可觀的!超過五點半之後,一小時的薪水是$13.5。例如你早上九點打卡上班,下午六點半打卡下班,所以那天薪水是8x$9+1x$13.5。薪水每兩個星期結算一次,所以一個月內可以領兩次薪水。如果超時太多的話,老闆會放你三天假!讓你少賺一天!不過超忙又人手不足的時候,工作六天,第六天全天的薪水是以時薪$13.5來算的!因為加州政府規定,一星期工作五天,超過五天第六天就是超時,時薪都要加上一半原本時薪的工資。酷吧!不過淡季的時候,每天工作就不一定有滿八小時了。

Big Sur Lodge有62間客房,1~12,沒有13,14~62,66。63~65是員工住的,是MIKE(工人主管)和DIAN(!?)(管錢的)住的地方,上邊還有老闆的住家。67是大廚的房間,68市櫃檯主管的房間。

我們每天都開著高爾夫球車上班,沒有駕照的也可以開!高爾夫球車後面載著不是高爾夫球用具,而是床罩、床單、被單、枕頭套、大中小毛巾、腳踏墊,還有捲筒與抽取式衛生紙、清潔用具工具箱等。一開始上班先跟一個老手做兩天,我的老手是來自阿爾巴尼亞的T.T.先生,他也是參加GEOVISIONS的打工遊學學生,不過他四月就來了的樣子,然後八月走的,為期四個月。後來一開始一個人做的時候,根本沒辦法在八小時內做完十間!九間都不可能了= ="不過俗語說得好,熟能生巧!XD但這其中,也是有甚麼"撇步"的啦!哈!不宜公開XD

之前期盼做HOUSEKEEPING能每天拿豐厚的小費,一開始的兩三天是有小費,還有水果餅乾甚麼的,因為剛好遇到夏令營之類的活動,很多小朋友被教導要留小費吧!所以房間裡面他們住幾個人就留幾塊錢。不過後來,有一陣子沒有小費,我們開始懷疑領班會偷小費!(事實證明就是會偷!!)這事情一直延燒到大夥都走了,還是一樣。美國經濟不景氣,有些人是真的不會留小費,但如果客人留得少了,領班還偷小費!那我們拿屁啊!真是的!不過我總是累積一兩個星期沒拿到小費,一拿就是四五十元,也算是不錯的了!有一次掃到6號有廚房,還拿到兩張20美元的小費欸!太酷了!(JOYCE掃5號有廚房的也是兩張20元!)只能說那一家人真的很有錢!

一開始對周圍的環境都挺好奇新鮮的,而且大家大都來自台灣,大部分的人都帶筆電來,然後去最近有WIFI地方上網,常常下班後就組成上網團去Big Sur Station上網,但後來那裏的WIFI被移除了,距離最近短短五分鐘路程的WIFI就這樣沒了...只好移駕去要走15-20分鐘的FERNWOOD(REDWOOD)餐廳使用WIFI!一開始去還有點餐,不過總不能去上網就點餐吧!虧死我們!後來只好當奧客囉!只去用WIFI都不點餐。那裡的服務生後來也都認得我們的樣子,只要我們進去,就不會問我們要點甚麼要吃甚麼,省得尷尬:P。不過那裏挺好的,不會因為你不點餐就把你轟出去XD。

後來大夥兒工作一段時間後,也開始無聊了起來,下班後大家都聚在房間裡面說領班和墨西哥人的壞話XD。或是聊聊八卦甚麼的! 


話說三餐一開始去的時候不知道,都自己去買LODGE裡面很貴又難吃的三明治,後來才知道,除了上班時間供應的中餐外,早餐也是可以去員工餐廳烤土司,還有喝咖啡!晚餐他們也會弄給我們吃,算是挺不錯的啦!不過墨西哥食物是真的有點可怕>"<,很胖噢!我們懂得怎麼去最近的超市採購東西之後,有Slivia給我們的小電鍋,只要晚餐看起來不好吃,我們大廚(JOYCE)就會開伙囉!哈!挑嘴的台灣人!

未完待續...

(English??!??! Pictures???? Coming s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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