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捷克火車票

 適用對象
計劃前往奧地利及捷克的旅客(非歐洲、英國、土耳其與北非(阿爾及利亞、摩洛哥與突尼西亞)居民)。
 適用國家
在票券效期內,不限次數搭乘奧地利及捷克火車,但票價不含餐飲、訂位及臥舖費用。
 額外優惠
依照當地情況可能有變動或調整,請於當地確認。
可以歐聯特惠價購買以下列車車票:CityNightLine 。 由Puchberg am Schneenberg 到 Hochschneeberg 的私鐵火車票(rack railway)享有折扣優惠。
Danube river trips with DDSG Blue Danube: scheduled trips Melk – Krems, Vienna – Durnstein – Vienna (on Sunday only), sight seeing trips by boat in Vienna:折扣請依當地公布的為主。
由 Wurm & Kock 營運的Danube river trip (from Linz to Passau)提供優惠折扣。
由Swarovsky Worlds of Crystal : Wattens & Tyrol享優惠折扣。
持頭等艙火車票者可以免費使用在Vienna South & West 火車站和Salzburg的Oebb lounges(貴賓室)
 票種及票價
成人票:一般正常票價。
青年票:適用於啟用通行證搭乘火車前第一天前仍未滿26歲之青年。
同行團體票:2-5人同行票/適用於2-5人全程持通行證同行。(同行票者於蓋生效章時,票上所示乘客必須全都在場)。
兒童票:適用於4-12(未滿12歲) 之兒童,為成人票面之半價。
兒童免費票:適用於4歲以下兒童不佔位與同行大人免費。
 
頭等艙
二等艙
效期
成人票
2-5人團體票
兒童
青年票
2個月內任選 4天
176
149
88
115
2個月內任選 5天
201
172
101
130
2個月內任選 6天
226
193
111
148
2個月內任選 7天
250
213
125
169
2個月內任選 8天
276
234
138
180
2個月內任選 9天
301
256
151
195
2個月內任選 10天
326
276
163
213
PS 單位:歐元/每人 票價至2008.12.31有效 以上票價不包含手續費EUR3

 奧地利+捷克火車票的使用說明
1.
車票需於開票日後六個月內開始使用。第一次搭火車前需先到火車站票務櫃檯登記護照號碼;票務員會為您填上車票的有效日期、並且蓋上生效章,車票才算正式生效。之後每次搭乘火車,持已蓋生效章的車票直接上車即可。如是持用彈性火車票,每天第一次搭乘時,請用原子筆或鋼筆在車票的日期欄位上,填上搭車當天的日期,否則被查到未填日期者,將會被處以高額罰款。
2.
火車票必須和您的護照放在一起以便查驗。
3. 所有火車票不保證有座位,建議客人在搭乘長程火車、過夜火車或旅遊旺季時最好事先預訂座位。若未事先訂位,請找沒有標明”Reserved”的位子坐。搭乘德國ICE等高速火車時最好事先訂位。
4. 凡火車經過的國家都必需具備該國的簽證(包括未下車但列車經過的國家)。
5. 旅客搭乘過夜火車,若是在晚上7:00以後,午夜之前上火車,而列車是在隔天早上才抵達目的地,持彈性票種的旅客必需在車票上填寫抵達日日期,而不是出發日日期。例如您的火車票在5月 14日可以使用的話,您若是搭乘14日23:00(晚上7:00以後,午夜以前 )的火車,而此班火車要在隔天15日的08:00才抵達您的目的地時,請旅客填上5月15日的日期。 (在票券效期的最後一天,旅客不可搭乘隔日才到達目的地的過夜火車。)
6. 旅客請妥善保管火車票,如果遺失或被竊,無法要求補發或退款
7. 旅客在當地遇到使用歐洲火車票任何問題,可洽當地「歐洲聯營火車服務中心」或主要火車站票務員  
 奧地利+捷克火車票使用的效期/更改/退票規定
效期:
自開票日起6個月內內需開始使用,火車票的效期是以零時到午夜的時間為結算一天的基準,依所購買的有效天數, 旅客需在票券的有效期限內(效期最後一日午夜前)完成所有火車旅程。
訂位:
火車票本身並不包括訂位在內,客人若行程、日期及搭乘火車時間確定時, 可以事先預定座位,旅客預訂座位,即需同時開立訂位卡,訂位卡開立後即不可取消。訂位費一段行程(直達車)每人USD 11,睡臥舖每人自USD28起,若有轉車則依轉車次數計算訂位費。
更改: 更改火車票,每張火車票必須繳付手續費NT 500(車票更改必須在開票當月更改,一旦隔月則必須辦理退票) 。旅客若因行程變動需更改訂位,則每次更改須再繳付訂位費,開立新的訂位卡。
退票: 最遲必須在開票日起一年內辦理,旅客若是取消出國,票券應未蓋有生效章且完全未使用;旅客若是到當地後臨時決定不需使用所購票券,而票券已蓋了生效章,旅客務必在當地請火車站票務櫃抬服務員在票券上書寫證明「票券完全未使用」(NOT USED)之文字,並請該票務員簽名,蓋站章、註明日期,旅客回台後再持票券向原購票處辦理退票,退票時扣票面價25%,另加收退票手續費新台幣400元。部分使用票券不得辦理退票。例如(1)購買5天僅使用3天(2)購買2人同行團體票但1人未成行。
旅客在當地若遇查票員表示所持票券有問題或不得使用等非預期狀況或不合理待遇,請務必要求該查票員在票券上說明並背書證明,或請其提供書面說明,旅客回台後才能持票券與當地查票員之書面說明向原購票旅行社辦理退票或申訴。沒有當地查票員之書面說明證明所遇非預期或不合理待遇,無法申訴或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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